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法律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照本决定第十六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