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规定的“主要赡养义务”不能将其理解为只要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即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继承法意见》第30条规定的
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应当由子女来赡养,但是如果子女死亡或者不具备赡养能力,为了使老有所养,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
有赡养义务是否也有监护义务,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法律规定的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有法定监护人,所以,老人如果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瞻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这就是说,在有多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6年3月21日)《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精神:继母与继子女间既存在姻亲关系,又存在
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关系,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而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受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继子女与继父母
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司法局或公证机关是不会对这种断绝父子关系进行公证的,公证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
继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可以不予赡养《婚姻法》第二十七条作了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