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要求男方履行抚养义务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女方因客观条件没有生活来源,要求赔偿其名誉损失要看女方收集证据的力度以及是否给女方带来了实际损失。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瞻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这就是说,在有多个
《继承法》规定的“主要赡养义务”不能将其理解为只要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即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继承法意见》第30条规定的
在正常情况下,父母应当由子女来赡养,但是如果子女死亡或者不具备赡养能力,为了使老有所养,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
有赡养义务是否也有监护义务,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法律规定的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有法定监护人,所以,老人如果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瞻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这就是说,在有多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6年3月21日)《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精神:继母与继子女间既存在姻亲关系,又存在
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关系,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而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受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继子女与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