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
履行下列义务:1、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2、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3、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4、必要的声明和告知义务。【法律依据】《合同法》第367条,保管合
(1)给付仓单;(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3)危险通知义务;(4)对仓储物实行储存和保管的义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
解除合同后的附随义务有:通知的义务、协助的义务、保密的义务等。《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居间当事人的义务:(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类:法定违约责任和约定违约责任。当合同各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时,就适用法定违约责任
赠与合同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
合同终止当事人还有义务。【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