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方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伤的,由于不涉及其他车辆,所以由驾驶者承担全部责任,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
2007年11月16日,已怀孕三个月的杨女士乘坐徐州市公交公司的51路车行驶至第28中学停靠站台时,被另一辆11路车追尾撞上,致杨女士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头外
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