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九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
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的规定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医疗费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 2、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 3、误工费。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5、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办事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者遭受九级工伤,除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湖北省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大致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本人工资的12个月。 除了上述一次性赔偿金外,工伤职工还可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3、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其他额外费用。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9级的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停工留薪,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3、医疗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其他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还能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标准由当地政府规定。
在广东地区,对于符合九级工伤伤残认定标准的员工,我们会采取以下具体补偿办法及相关标准: 首先,自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一笔金额作为一次性的伤残补助款项,用于补偿九级残疾程度员工。 此项抚恤金将根据员工的工资收入进行计算,并据此确定九级伤残员工的九个月的工资额度; 其次,诸如进行医疗诊断和康复所需的治疗费用、因住院而产生的住宿费用、用药的药品费用、需要护理过程中的护理费用、因饮食和身体状况改善而需要增加营养所产生的营养费用、因路程遥远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及因生活需要产生的餐费等等额外费用,这些都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来核定并合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