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没有房产证的,除了当事人有约定外,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手房买卖交易时,签订买卖协议后,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不申请公证,不影响买卖协议效力。
一般来说,协议应包括以下条款:一、约定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这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二、约定合同标的,即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如买卖合同,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双方交易的物品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三、约定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买卖协议的格式内作严格要求,买卖协议的内容一般需要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另外,要使签订的协议生效,就必须具备以下生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买卖房屋的协议,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就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实施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生效要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另外,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买卖协议的格式内作严格要求,而买卖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买卖协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数量、质量; 3、价款或者报酬;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6、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7、最后当事人签名盖章写日期。
私下签的房屋买卖协议,房产登记合法,签订的协议内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
需要。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只签字或者只按指印,也可以即签字又按指印,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要使夫妻间所缔结的买卖合同得到法律承认并认定其有效性,则须严格遵循以下相关要求与标准: 1.在签订合同之时,签约各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合同时,各当事人表达意愿应当真实,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欺骗或强制等情况; 3.合同条款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条款及行政规则,不可逾越法律红线,亦无法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准则。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转让协议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宅基地坐落、面积。 2、保证此宅基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 3、转让金额。 4、付款方式及期限。 5、宅基地交付时间。 6、房产归属。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最后双方签名及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