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子登记的共有人是谁,请将你的案情描述清楚便于帮你解答分析
您儿子都22岁了,父母对孩子已无抚养义务,没有法律规定父母一定要给儿子买房,所以法律不要求您老婆,也不要求您给您儿子买房。
结婚证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样,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更正。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
您好。第一,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第二,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购房,是夫妻共同债务,男方父母可以要求女方
展开全部新婚姻法明确了固定房产的离婚分配。您描述的情况是,首付分给男方,共同还贷部分共同分配(建议您保留共同还贷证据),涉及房屋升值部分自婚姻生效时共同分配
既然添加女方名字,这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但可以让她少分一点
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
此种情形算是父母对于其子女的赠与,与男方无关,但前提只登记于你一人名下。
是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婚前部分是女方个人财产。婚后按揭部分及按揭增值部分是双方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