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合同到期后,一般如果没有原则性的错误的话,单位是会续签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会被辞退: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4.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