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1、《民法典》实施后,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机动车买卖登记生效主义的司法理念,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机动车买卖实行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过户登记为对抗要件。 2、机动车属于动产物权, 动产买卖中交付有四中法律形式,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