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锁骨骨折的赔付标准如下:需赔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在治疗、恢复期间的误工费用。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除了车损以及财产损失之外,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3.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4.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丧葬费:伤者死亡应支付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8.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系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或者鉴定结果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的人数和年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精神抚慰金: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构成伤残或造成死亡,精神抚慰金的数额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或死亡结果确定。”
诉讼费的承担有以下情况。 1、原告预付:民事诉讼中起诉费由原告预付; 2、被告预交:被告提起反诉变成了反诉案的原告需要预交诉讼费; 3、败诉方承担:诉讼终结时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4、胜诉方自愿承担; 5、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同时,诉讼终结时,所涉及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的写法为写明双方当事人、事故发生的经过、责任的认定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车辆维修费等最后注明赔偿方式及履行期限,并约定若未在限期内履行的解决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同等责任处理。事故双方对于同等责任的认识常常会误以为是一人一半,其实,双方如果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话,并不一定是对半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而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担。如果双方谁没有保险的,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 由此可知,只有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担50%的责任。另外关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应该了解一下,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为: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交通事故认定中,各付一半责任,理赔方式是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一人承担一半的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尸检,是鉴定死亡结果和交通事故是否有因果关系,之后可以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无法协商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死亡鉴定结果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并不存在对谁有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如果对方一致拖着不解决,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交通事故索赔往往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为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出院后伤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2、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确定对方信息);3、医疗费票据(证明治疗支出的费用);4、住院证、出院证(附加的医嘱可以证明休息时间、误工时间等);5、诊断证明、病历等(确定受伤情况)。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般需携带身份证、病历、大病历复印件、治疗终结报告等。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三七时,其赔付标准为: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三七的比例进行赔付。但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