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几乎家家户户有车,但是在道路行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事故发生。近日,在泉州大桥上发生了惊险一幕,事情是这样的。
3月2日上午,在镇江观音山隧道内,出现了一起4车相撞的事故,该交通事故引发了火灾,4辆车有3辆车起火,1辆车被烧毁。消防人员赶到后将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
救助申请人吕某某以其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面临生活急迫困难为由,于2021年11月15日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法院于2021年12月7日立案后,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3月3日晚上,在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大桥上,一辆小车和电动车发生车祸,导致骑电动车的女子身亡。从事故现场可以看出,一辆白色的SUV小车停在路上,周边满地都是碰撞后散落的碎片,旁边还停着消防车和救护车。在医护人员的担架车上的一伤者正被送去救治。
对方全责不赔偿的,受害人的救济措施有: 1.把保险公司投诉到保监会,不按规定执行保险公司是会被罚款的 2.向法院起诉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理赔款。
赔偿权利人的顺位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轮候确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一般情况下,未过户车辆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实际使用人即买主承担。原车主不承担责任。
撞车后,对方欲逃走,可以扣留对方车辆。《民法典》规定了“自助行为”制度。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知是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仍然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