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可以复议,可以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程序处理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肇事者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 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
事故责任的大小可以决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大小。 但责任认定并不必然等同于赔偿比例,赔偿比例因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不同而有所区别。一种是机动车,一种是非机动车和行人。 相对来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承担的责任要多,这是立法时考虑到非机动车、行人属弱势群体,在赔付问题上给予的一种照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
交通事故不赔偿起诉流程为:原告应当具有行为能力,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和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全责理赔的费用有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如果伤者住院; 还需承担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伤者进行残疾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承担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请求重新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