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以下四点: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交通肇事致残的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残疾赔偿金,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
交通伤伤者护理费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
交通肇事十级伤残可以获得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
一死一伤交通肇事赔偿多少钱需要结合具体的责任认定、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
交通伤残鉴定程序的规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交通肇事误工费判例的依据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
交通伤鉴定8级可以主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