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费范围:职工死亡,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来源主要依靠死亡职工生前供给,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男性抚养人)、夫、年满60岁无固定收入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女性抚养人)、妻、年满50岁无固定收入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
二次动迁一般是能够享受补偿的,虽然原则上一户只可享有一家宅基地,但是现在一户居民享有多处宅基地的情况也也不少; 在拆迁补偿方面,原则上安置房也只能享有一回,但是这并不会妨碍拆迁利益享有两回。出于对农村居民财产和宅基地使用权益的保护,农村宅基地二次动迁补偿是能够享受的。 二次动迁一般情况下补偿标准会与第一次差不多,即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因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所以这部分补偿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知,对于补偿安置的对象一般的认定标准为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烈士子女享有以下待遇: 1、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2、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
实习生必须签约了劳动合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才有3倍工资。国家没有针对实习生规定任何有关工资以及保险的内容,因为实习是学习的另一种方式,并不完全属于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有劳动关系才能用劳动法,签约了劳动合同才是劳动关系,才符合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
动迁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如果这是离婚后协议的不动产,才有拆迁补偿。 所以即使离婚,不迁出户口,到房子拆迁了之后,也还是享受不到赔偿。 各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规定是不一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结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离婚协议等)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
根据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如果试用期员工累计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使期间曾在不同的公司任职,也可以享受年休假;如果试用期员工未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不可以享受年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规定: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
女职工在怀孕期可以享受的待遇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