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自被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开始之日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救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的法律救济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有: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在确定责任时,只有在不能根据过错确定责任,或依据过错确定赔偿明显有失公平,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或者虽然学校的行为没有过错,但却从该行为中有所受益,应承担公平责任。例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运动会,学生在比赛中受伤,如果相关各方均无过错,此时就可以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认为学校是学生参赛的受益者,酌情对受害人进行补偿。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方可判令学校承担公平责任。
车祸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
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2、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需要具体分析。工伤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间为1年。超过该期限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如果因有合理事由而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如果确实因为自身原因,超过期限申请工伤认定,可以与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保护合法权益。
工伤不能按人身损害赔偿,但工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人身损害赔偿的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适用于中断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当事人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能进行办理。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