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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级还能告单位人身损害赔偿吗2024

劳动工伤 2025-01-11 11:44 标签: 工伤一级 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中,一级伤残是最为严重的,劳动者一般不再具有劳动能力。工伤一级伤残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造成没有工伤保险赔偿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郭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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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卫(十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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