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犯指的是以对侵犯客体产生损害危险即告成立的犯罪。所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是不是危险犯,要看其行为是否产生损害危害。
关于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差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社会危害性比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更大。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章驾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危险程度相当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以危险方法危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 2、在是否要求出现危害结果上不同。 3、在行为方式上不同。 4、量刑上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危害程度不同。 2、危险主动性不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害行为,行为人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明显的加害性,而危险驾驶罪不具有加害的主观目的。 3、主观方面不同。 4、危险性质不同。 5、刑罚不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