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 如果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其他纠纷,仲裁后就不能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只有在仲裁申请提出以后或者是在仲裁申请提出的同时才有可能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并且仲裁机构也只有在决定受理案件后才有可能将当事人的申请转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此,即使申请人在仲裁前有紧急请求证据保全的需要,也必须先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办理完所有的受案手续,仲裁委员会才可能将申请人的证据保全申请转交法院。很显然,现行规定难以满足当事人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证据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情况的需要。
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区别: (1)管辖权产生的依据不同。 (2)组织机构不同。 (3)审级制度不同。 (4)受案范围不同。 (5)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 (6)当事人对生效文书救济的途径不同。 (7)对生效文书申请执行的法院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在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商标纠纷在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仲裁。双方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我国实行一裁终局的仲裁制度,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定后,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但要先申请仲裁确定双方建立事劳动关系。 2、劳动仲裁确定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如果双方之间对确认劳动关系产生争议,或者对订立劳动合同等事项产生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内,因此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公司被仲裁几次,存在以下影响: 1、委托律师参加民事仲裁或者劳动仲裁活动的,增加公司经济成本。 2、因为侵害他人权益被申请仲裁的,无论是民事仲裁还是劳动仲裁,都会降低公司声誉。 3、仲裁失败的,需要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相关义务。 4、其他。
有下列特点: 1.自愿性。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仲裁是最能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争议解决方式。 2.专业性。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行业规则,对公正高效处理纠纷,确保仲裁结果公正准确,发挥着关键作用。 3.独立性。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独立进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也不受其他仲裁机构的干涉,具有独立性。 4.保密性。
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劳动争议纠纷可以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