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 以优先购买权为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工程出现实际施工人的情形,一般是由于工程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而产生的。在实践中,工程实际施工方是具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按照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先查封财产的债权人不一定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关于多个债权人申请查封被执行人同一财产,首封债权人最终能否优先受偿的问题,法律的规定是有所冲突的,既有支持,也有不支持的规定。 一、关于首封优先权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和《民诉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都强调“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那么按照这一精神规定,首封债权人在众多债权人当中,优先受偿则毫无异议。 二、关于参与分配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没有所谓的优先权,一般都是按照正式入党流程进行。《党章》第一章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这就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从国籍上看,必须是中国公民。申请入党的必须是中国国籍的公民,外国公民不能申请加人中国共产党。从成分上看,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我们党发展党员,重点是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进行,他们始终是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
普通的退役军人不享受军人优先的待遇。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只有退役的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享受抚恤、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半价等优待,也享受军人优先的待遇。因为残疾军人就是荣誉军人。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九章 第五十一条 第二款,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九章 第五十七条 第四款,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此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防交通条例》《总后勤部、铁道部关于军人乘车购买团体、零星客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条文,也都明确规定了军人在出行过程中享有的优先权利。可以说,“军人依法优先”,于法有据,是合法权益。
“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可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可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换句话说,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先抵押后查封的房产抵押权人应当及时主张抵押权,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可以采取查封措施,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后清偿其余债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能放弃。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一项权利,承包人可以依法享受、也可以自愿放弃。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在行使时,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