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来行使自己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来行使自己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来行使自己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其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与转让出资的股东必须同属一家公司。2、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3、要在转让股东通知后一定期限内行使。
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
公司对股权转让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果他起诉,这房屋买卖真的就无效了吗?”近日,余姚市公证处来了一对夫妇,他们担忧刚买的一套二手房被认定为买卖合同无效。原来,房客得知房子易主后,说卖房事先没有通知他们,他们有优先购买权,还声称要起诉新旧两任房东,请求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