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人有: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
厂房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
只要双方租赁合同没有解除,承租人就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存在与否并不以承租人是否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为前提,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已构成法定解除或约
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何区别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后成立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先设立且已登记的抵押权的实现。权利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就能使其与出卖人之间按同等条件产生买卖合同关系,并产生债权请求权。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可用于的情况: 一、房屋租赁。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二、拍卖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表现法律有以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 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