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优抚对象,可以在社保部门二次报销。以广宁市为例,根据不同类别、不同比例再给予补助。其中:7至10级残疾军人、“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补助35%;“五老”人员补助2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助15%。退伍军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优抚对象,可以在社保部门二次报销。以广宁市为例,根据不同类别、不同比例再给予补助。其中:7至10级残疾军人、“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补助35%;“五老”人员补助2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助15%。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军人享受的优待措施主要有:(1)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入伍前是企业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军人享受的优待措施主要有:(1)义务兵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入伍前是企业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1.2021烈属抚恤标准 调整为33860元/年。而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 2.2021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标准 调整为29080元/年,包括直系血亲(父母、子女)、配偶和未满16岁的弟妹,及抚养该军人长大的其他亲属。 3.2021病故军人遗属抚恤标准 调整为27360元/年。 4.2021退伍红军抚恤标准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73960元/年,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73960元/年,红军失散人员33370元/年。 5.202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①一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106670元/年,因公103300元/年,因病99910元/年。 ②二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96530元/年,因公91450元/年,因病88030元/年。 ③三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84700元/年,因公79600元/年,因病74550元/年。 ④四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69420元/年,因公62670元/年,因病57590元/年。 ⑤五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54220元/年,因公47410元/年,因病44030元/年。 ⑥六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42360元/年,因公40080元/年,因病33860元/年。 ⑦七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32200元/年,因公28820元/年。 ⑧八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20330元/年,因公18610元/年。 ⑨九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16890元/年,因公13560元/年。 ⑩十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11860元/年,因公10140元/年。 注意:以上标准从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军人优抚对象抚恤标准: 1、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再加上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 2、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批准为烈士的,为本人生前80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 抚恤金领取流程有: 1、如果职工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去办理,再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抚恤金; 2、如果职工没有单位的,则其直系亲属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经审查属实后会发给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