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优抚对象,可以在社保部门二次报销。以广宁市为例,根据不同类别、不同比例再给予补助。其中:7至10级残疾军人、“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补助35%;“五老”人员补助2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助15%。退伍军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优抚对象,可以在社保部门二次报销。以广宁市为例,根据不同类别、不同比例再给予补助。其中:7至10级残疾军人、“三属”人员,在乡复员军人补助35%;“五老”人员补助2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助15%。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新乡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照《新乡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和起付标准,床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三人间住院床位费标准)由医疗补助资金予以补助。其中一至四级补助不低于95%,五至六级补助不低于90%。
2024-04-10 13:35
军人优抚对象抚恤标准: 1、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再加上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 2、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批准为烈士的,为本人生前80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 抚恤金领取流程有: 1、如果职工有工作单位的,由其直系亲属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到单位去办理,再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抚恤金; 2、如果职工没有单位的,则其直系亲属可直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办理,经审查属实后会发给抚恤金。
2022-10-21 09:55
1.2021烈属抚恤标准 调整为33860元/年。而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 2.2021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标准 调整为29080元/年,包括直系血亲(父母、子女)、配偶和未满16岁的弟妹,及抚养该军人长大的其他亲属。 3.2021病故军人遗属抚恤标准 调整为27360元/年。 4.2021退伍红军抚恤标准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73960元/年,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73960元/年,红军失散人员33370元/年。 5.202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①一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106670元/年,因公103300元/年,因病99910元/年。 ②二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96530元/年,因公91450元/年,因病88030元/年。 ③三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84700元/年,因公79600元/年,因病74550元/年。 ④四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69420元/年,因公62670元/年,因病57590元/年。 ⑤五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54220元/年,因公47410元/年,因病44030元/年。 ⑥六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42360元/年,因公40080元/年,因病33860元/年。 ⑦七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32200元/年,因公28820元/年。 ⑧八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20330元/年,因公18610元/年。 ⑨九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16890元/年,因公13560元/年。 ⑩十级残疾抚恤金标准 因战11860元/年,因公10140元/年。 注意:以上标准从2021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2-08-11 16:37
公务员医保费不可以二次报销。 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累加补助: (一)3万元(含3万元)以下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60%,对退休人员补助65%; (二)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80%,对退休人员补助85%; (三)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85%,对退休人员补助90%; (四)20万元以上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对工作人员补助90%,对退休人员补助95%。
2022-08-11 11:55
居民医保二次报销需要带好以下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2022-08-09 11:22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 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