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即保护对象为“民事权益”。第二条第二款列举了具体的民事权利类型,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等十八类具体的人身、财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
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如下:《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
1、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2、债权人会议成员的确定
1,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2,债权人会议成员的确
会议成员和列席人员可以参加破产债权人会议: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
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如下:《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