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既可以亲自出席债权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出席会议与否,法律不应加以限制。【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成员。这里所说的债权人,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法院申报债权的人,包括有财产担
1,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2,债权人会议成员的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2、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3、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4、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
国家并没有直接规定会议营销违法,会议营销违法与否,要看会议行销的具体性质,有可能涉嫌无证经营或者非法经营;如果是以传销形式做的,那还可能涉嫌非法传销罪等。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我国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债权人会议是依召集方式活动的议决机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职权: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庭前会议关系到判决,庭前会议是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种会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