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对绵阳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体验室现场正播放“海钰牌氨糖”PPT演示文稿,在电脑桌面文件夹中发现服用“海钰牌氨糖”前后对照效果图等宣传内容,且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2日,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称某商贸有限公司组织4辆旅游大巴车共载有约200名老年消费者,准备前往外地动物园并参加该公司组织的商品推销会。
国家并没有直接规定会议营销违法,因为会议营销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看会议营销违法与否,要看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操作过程中是否涉及违法,如需要国家行政许可才能进行的业务,未办理行政许可的,有可能涉嫌无证经营或者非法经营;如果是以传销形式做的,那还可能涉嫌非法传销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