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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面低价旅游,实际会销产品,欺骗老年人该罚!

行政诉讼 2022-03-14 16:04 标签: 低价旅游 欺骗老年人 会销

2020年12月2日,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线索,称某商贸有限公司组织4辆旅游大巴车共载有约200名老年消费者,准备前往外地动物园并参加该公司组织的商品推销会。经查,该公司无法提供组织旅游活动的合法资质,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活动并当场退还消费者每人100元费用。2020年12月7日,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未经旅游主管部门许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赠送鸡蛋面条等方式,招徕173名老年消费者并收取每人100元,组织前往外地动物园旅游并参加商品推销会,其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2021年1月28日,泸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一万元及其责任人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老年人已经成为重要的消费群体,一些公司通过组织免费、低价旅游向老年人销售商品。本案涉及的173名消费者均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较弱,发生权益损害可能性较大,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和发生安全事故。未经许可和变相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也导致各类旅游纠纷频发,应加大监管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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