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伤残18万怎么使用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8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当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8万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8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
出现以下情形时,交强险可拒绝理赔。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由于交通事故原因产生的仲裁、诉讼或者其他的相关费用;
4、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损失、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各种间接损失。
5、对于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这四种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