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对小区花园进行修缮,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区花园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缮属于侵权行为,业主有权主张相应侵权人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因此必须首先经过业主委员会全体同意并交由物业管理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