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代为缴纳,个人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 2、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相关材料,例如,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等。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借款人需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向中心提交贷款所需的材料;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若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中心审批贷款额度和期限后打印组合贷款联络单交借款人到组合贷款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办结后将相关材料提交中心。借款人交纳相关费用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借款人、抵押人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预抵押办结材料转中心; 4、放款: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如下: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当地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且该购买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贷款不超过2笔; 4、具有购买商品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能够办理抵押; 5、借款人、抵押人应该满18周岁; 6、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的不予贷款。
“住房公积金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我国法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是:(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三)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四)已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
法院可以拍卖处理,但是债权人必须为被执行人提供住房。比如可以通过以小换大等方式为债务人提供住房。通过这种方式拍卖欠款人住房的,债权人事先应当与法院充分沟通,取得法院的认可。
存在如下情形的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1、承租人擅自转租的;2、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3、承租人在租房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4、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使房屋毁损的等。
住宅可以注册公司。但在申请公司的注册时,申请人必须要提供住宅的合法使用证明。并且在公司成立后,需要以注册时的住宅地址作为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住房贷款办理按揭还款有四种方式: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等额本息还款,每月固定金额还款;等额递增或等额递减,还款方式等同于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将本金分摊到每月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协商、和解、仲裁、诉讼。当事人可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提出申请。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2、银行进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3、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4、办理房屋财产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5、贷款划拨;6、贷款回收;7、贷款结清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