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作品和工程设计图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但是并非所有的建筑作品和工程设计图都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具有独创性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作品和工程设计图才可受到保护。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
专利技术作品作者的认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创作该作品的原始资料由谁掌握; 2、借用必要技术手段确定创作时间; 3、作品核心内容由谁掌握。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所有。演绎作品,是指经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作品是作者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其保护的作品范围如下: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1.委托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2.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归创作人。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及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
作品著作权的变更流程如下: 1、填写软件著作权变更申请表。 2、将申请文件提交到国家版权中心。 3、缴纳申请费。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5、补正申请文件(如果申请文件无问题,则不需要补正)。 6、取得证明文件。
美术作品著作权属于著作权人,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美术作品的侵权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法: 1、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 2、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3、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等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受法律保护: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