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主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不隐瞒、不伪造不能认定自首的情节如下: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2、投案后
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主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不隐瞒、不伪造不能认定自首的情节如下: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2、投案后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有: 1、未成年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满七十五岁的人过失犯罪。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避险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沉默权,但有规定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依法是要求应当如实供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被告人辩解和供述是指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
犯罪嫌疑人供述可以构成坦白。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也算作一种自首。犯罪嫌疑人被举报不代表司法机关就一定掌握了其犯罪证据,而认定犯罪事实的存在必须依靠证据支持。在司法机关确定犯罪嫌疑人实实在在的犯罪证据之前,犯罪嫌疑人主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应当被认定为自首。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
共同犯罪中的罪犯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算是自首,还需要如实供述所知道的其他同案犯。如果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不但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还需要供述所知的其他同案犯共同的犯罪事实才算是自首。 【法律依据】 《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第26条,组织、领导
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坦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在人民检察院没有正式起诉之前,犯罪嫌疑人其实还有很多的机会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同案犯供述的证据种类属于证人证言或被告人供述。一种观点认为同案犯供述属于“证人证言”,另一种观点认为属于“被告人供述”。前者认为该同案犯已成为后审案件的知情者,此时诉讼地位发生了变化;后者认为被告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跟证人有本质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