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专门保护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法律——《反家庭暴力法》,从法律层面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 根据该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收集以下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本、伤害的照片、伤情司法鉴定书、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
离婚后不能申请人身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若男女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就不具备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条件。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由家庭暴力受害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但当受害人及其监护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时,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组织(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可向法院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
遭遇家庭暴力的人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保护令分为紧急保护令和长期保护令。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一定要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组织等; 2、一定要注明被申请人的姓名、常住地址亦或是工作单位; 3、请求要具体,事实、理由要充分;等等。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规定,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同居期间遭受家暴是不能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