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上签订合同属于数据电文方式只要符合《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的相关规则,且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合同类型,QQ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合
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 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商标保护的类型包括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商品商标等类型。具体而言,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来源的标志,而服务商标则是服务提供者标明其服务与他人相区别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这是按照商标的使用目的不同所作的划分,并且是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时方始列入。平面商标、立体商标,这是按照商标的构成形式不同而作出的划分。 平面商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他组合构成,在视觉上均呈现于一个水平面上的商标。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发表权有保护时间的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分别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如果是合作作者,截止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作者身份不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同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中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有可操作的部分有法律效力,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或缺乏合理可行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未婚男女同居住在一起,同居协议中有关财产归属、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而单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补偿约定是否有效,还要看这种约定是否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是否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共道德以及是否限制了他
不能,对这类纠纷起诉到法院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因为《婚姻法》是规范合法夫妻关系的,未婚同居关系不是婚姻法调整的范围,恋爱是自由的,恋爱时不得脚踏两只船这是道德范畴的要求。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
目前我国对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包括: 1、禁止安排妇女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工作。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禁止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3、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保护。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实际所得,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
用人单位应当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和哺乳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延长时间和
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一部分或者全部,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