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章的规定,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
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
仓储合同的保管人要求的义务是:1、给付仓单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盖章。仓单就是仓储合同存在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需要寄存一些东西,托付给他人保管,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比如当我们把东西放到商场的寄存柜里时,我们与商场之间就达成了保管合同,具有法律
(1)给付仓单;(2)接受和验收存货人的货物入库;(3)危险通知义务;(4)对仓储物实行储存和保管的义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
租赁合同保管人义务: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5、通知义务。6、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合同
《合同法》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
根据《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要求,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一)货物的品名和品种(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
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