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没有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的利害关系,保证员不能是本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
新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保证人在刑事案件中履行的义务是: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该法第69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该法第69条规定的行为的
取保候审由两种方式,一种是缴纳保证金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取保候审由两种方式,一种是缴纳保证金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
1.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
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将贷出的新资金直接用于偿还旧借款的,如果前后两笔贷款并非同一保证人,则新贷款的保证人面临极为不利的情况,其担保的借款一经贷出立即归还到债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