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话,可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不能直接向保证人要钱。
一般来说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可以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它们只可以按照企业法人的指示开展业务活动,而不可以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作保证。
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能是同一人,只要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即可。
保证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未到期,保证责任还未发生,则保证人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不能用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死亡时,主债务已到期,保证责任已经发生,则保证人不享有死亡抗辩权,其遗产应当用来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来说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它们只可以按照企业法人的指示开展业务活动,而不可以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作保证。
作为保证人,在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当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时,他们的保证责任承担方式主要取决于保证合同的约定。
经由借款人之担保人不可接受来自反担保方的追索请求,反之,反担保方则可转而追究借款人的责任。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监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监督被保证人遵守该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这包括确保被保证人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除非经执行机关批准),及时报告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的变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以及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 报告责任:如果保证人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可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