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者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 保障性住房是为了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保障性住房可以用于贷款,但是,贷款对象年龄要在18到65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以及符合国家还有地方政府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 另外,办理保障性住房贷款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有稳定的工作,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 4.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
根据法律规定,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
根据法律规定,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要符合以下条件。 1、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
保障性住房包括: 一、经济适用房; 二、廉租房; 三、公共租赁房; 四、定向安置房; 五、两限商品房; 六、安居商品房。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其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保障性住房可以住70年。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使用年限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杭州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公租房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区别于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