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包括:
一、经济适用房;
二、廉租房;
三、公共租赁房;
四、定向安置房;
五、两限商品房;
六、安居商品房。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其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