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认识了一个李姓男子,没多久俩人确定恋爱关系,分手后却失联,信用卡诈骗,比电视剧还狗血?!
信用卡诈骗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2)使用假证办理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3)使用伪造信用卡进行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通过虚拟身份骗领信用卡或者伪造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达5000元以上的就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同时真实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并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都可认定为信用卡诈骗。
人分手了信用卡却不“分手”,男子盗刷前女友信用卡被起诉,这是怎么回事呢?分手后,男子与前女友的信用卡“藕断丝连”,私自从绑定的微信里盗刷了8000余元。秀屿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犯信用卡诈骗罪如果判拘役的,拘役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信用卡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罪的一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侵害的客体包括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和银行、信用卡相关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其立案标准为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信用卡诈骗立案管辖方面的内容是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两种最大的差别在于信用卡诈骗是利用信用卡进行事实诈骗,而诈骗罪不限手段,客体为公私财物。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特殊类型的诈骗罪,基本型量刑也比普通诈骗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