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该中介公司在倒闭之前与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其倒闭不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该合同是在中介公司倒闭后订立的,由于中介公司的主体资格不存在,该合同无效。
分公司倒闭是要赔钱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是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的,分公司的债务应该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宣告破产的影响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企业破产并不需要提供一个月通知,当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随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公司倒闭要提前通知员工,并且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进行书面通知的,就要支付代通知金,要是提前了三十天通知的,即便是口头通知的也不需要支付。公司倒闭后,需支付员工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其它涉及拖欠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应予兑现及补缴,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主。 公司破产清算以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和补缴社保保险费为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为清偿债务、第三顺序为清偿银行贷款。可由出资方自行组建清算组,清算终结后公告并依法程序注销公司;涉及纠纷的,由属地管辖法院介入组织清算。
如果劳动者已经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原单位已经解散,劳动者的档案丢失,致使到了退休年龄无法退休,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机关,哪里应当有备份或者移交的档案。《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有限责任公司倒闭剩下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当有限责任公司倒闭时,公司需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可以把公司倒闭时的相关通告、通知或那家公司的相关注销文件(当地工商局有)或其它可以说明倒闭一事的相关材料复制下来,作为要求开离职证明的理由。 2.也可以找当地的单位或社区给保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调档。 3.由老单位的负责人给开离职证明到工商局企业管理科盖一个章即可。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最后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1、单位被依法宣告倒闭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公司倒闭解散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其中就包括对员工的经济赔偿。
如果总公司倒闭分公司不可以经营,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他的民事权利和责任都由总公司负责承担,在总公司注销之后,分公司也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总公司倒闭若有债务的话,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