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中载明的还款日期没有到期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若能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是可以的,但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债务人还没有违约,在债务没有到期的前提下,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但实务中如有确切证据形成以下几种情形,虽然债权未到期,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提前还款: 1、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例如采取措施不正当减少或者转移担保资产,使得资不抵债,其行为以表明不准备归还到期债务。 3、借款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未经出借人同意,擅自变更借款用途,构成违约等情形。
民间借贷的借条属于借款合同,其依法应当属于书面形式,其主要内容包括: 1、借款人与出带人的姓名等个人信息; 2、借款是种类以及数额; 3、借款的用途与支付方式; 4、借款的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期限等。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间三年期限届满的,债权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但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要承担败诉的分险。
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为了防止双方日后对借条中的关键数字、日期等重要信息产生纠纷,双方都会选择在借条中的关键位置按手印,以此来说明对该内容的认可。
先写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内容包括: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担保人姓名,担保人担保范围。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双方签字或盖章之际。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3、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利率最多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高利贷的利率不受国家保护。 4、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要求由借款人书另外书写已经收到款项的收据。
有签字,但是没有按手印,一般来说也是有效的。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一种凭证性文书。只要是借条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应该都予以认可,不一定非要按有手印才有效。借条相当于一个简易的借贷合同。
借条有还款日期担保人有效期是多久要看约定,没有约定的话是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或没有约定时间的保证,担保时限为履行期届满六个月内。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看情况: 其一、如果该借条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该借条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才有效;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借条无效。
借条担保人有效的写法: 借条载明的借款真实合法,担保人自愿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有效。 最好明确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比如写明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偿还,留下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最好留一个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