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的借条还能起诉,但是是否能胜诉还需要看是否过了诉讼时效。不过由于起诉时效的规定,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若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双方约定还款日期的应在还款日期,到达以后三年内提起诉讼。如果过了诉讼时效,还是可以起诉的,只不过不一定会胜诉,因为诉讼时效过后,丧失胜诉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有借条也不一定能胜诉,当事人可以提供更多其他相关证据,在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主张,其应当承担提供相关证据的责任,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该证据进行审查和核实。
1、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2、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3、借款金额要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4、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5、借条出具后,应同时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写借条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包含借款人、出借人基本信息、借款金额等基本内容,则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写借条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包含借款人、出借人基本信息、借款金额等基本内容,则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写借条如果具备以下条件,包含借款人、出借人基本信息、借款金额等基本内容,则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与欠条有一定区别,借条代表着借贷关系,欠条除了借贷关系也可能代表着其他法律关系。而且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不同,但诉讼时效的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借条不需要按手印。借条没按手印,但是有借款人亲笔签名也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借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条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此,借条只要具备了上述规定的内容,并且有借款人的亲笔签名也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条在三年内有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