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这么规定的: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共同债务离婚后能执行另一方个人财产。经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机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
如果是离婚前借的,属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如果是离婚后借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一方负责偿还。1、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债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
法律虽然从概念上明确了了认定的标准,但是在实践中,区分寸却是很不好拿捏分寸的。单就认定夫妻个人债务而言,同时符合认定《婚姻法》第19条三个条件的其实不多。在我接
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
夫妻债权债务的认定与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外形成的债务,或一方为了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