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以下条件: 1、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居后投资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离婚以后,双方当事人就没有法律关系了,这时候是不能转移债务到对方身上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须满足两个条件:(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侵犯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之债的案件中,债权人起诉侵权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将此次侵权之债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债务,但已继承遗产的除外,且偿还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实际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有以下债务: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债权债务纠纷适用的法律规定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第二条、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第三条、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
夫妻离婚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