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移的前提是通知了债务人;债务转移的前提是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权债务转移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至第九十条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因此,继承人的以其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关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债务起诉时间为: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民法总则》第44条2款规定:“企业法人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处理: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
无力偿还债务的解决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