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在股东变更后责任承担人是: 公司债务在股东变更后责任承担人还是公司。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个体户注销了仍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不可能规避法律责任。 《民法总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2、另外,登记个体工商户出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根据《国税函〔2007〕244号文件》规定,转让股权涉及转让方承担债权债务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以下简称公式一);或者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以下简称公式二)。
区别在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夫妻双方离婚时,其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协商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再由所属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依法分析,以照顾子女的一方及女方的权益为基本原则,进行合理的判决分割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应必须共同偿还。 《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第38条,夫妻双方离婚时,其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协商协议解决。 协商不成的,再由所属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进
企业合并后,吸收合并中的被吸收企业或者新设合并中的原企业主体资格消失,其债权债务应由合并之后的企业概括承受。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 债务承担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依其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的同
在对夫妻间债务进行承担的时候需要先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哪些又是夫妻个人债务。一般的处理方式时,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清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
债权转让,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并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债务转让,除债务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外,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才有生效。 《民法总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但民法总则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
不可以。企业独立承担民事义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企业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四十九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