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能代为行使。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追债讨债的方法: 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
债权人不可以优先购买房产,但可以竞拍。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债权人可不可以选择收回债权的时间,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看是否符合收回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可以是债权人。根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为了搜集和增加可分配财产,规定了撤销权制度、无效行为制度;为了便于普通债权人参与程序,规定了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为了防止债务人和破产管理人滥用权利,规定了相应的监督审查机制及责任制度。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10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
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 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
债权人起诉应注意的问题有: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渠道维权;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债务起诉要准备好起诉状、原被告主体身份资料、债权债务凭证。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