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破产: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3.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
债权人权益的意思是: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 区别:所有者权益是剩余权益,在偿还了债权人权益后,剩余部分才是所有者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企业债权人对企业全部资产的要求权;而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权。 债权人权益是负债,企业存续期间内须偿还;所有者权益是资本,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偿还。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
债权人抢劫债务人的财产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抢劫债务人,情节严重会被认定为抢劫罪。债权人行使债权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通过强制执行公证和通过诉讼追回自己的债权。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
符合以下三种情形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家属: 1、如果被告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那么只需要其个人承担还款义务。 2、如果被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那么可以将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 3、如果是完全行为能力,并且已经结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连对方的配偶一并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
债权人不能偷偷过户债务人房产,需要债务人自己来进行抵押物偿还债务。 《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债权人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是基于债权的一种固有的法定权能。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物品违法。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 《物权法》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遗产继承人。债务人死亡时,继承开始,遗产自然就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即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不可以向法院申请和解,和解申请权只能由债务人行使。法院也不能依职权开始和解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